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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02-26 点击:


济宁市任城区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

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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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    审核人:刘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签发人:李书争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

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的

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各工作室:

  为平稳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,切实加强疫情

防控,确保师生健康安全,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按照依

法、科学、精准、有序的原则,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全

省学校 2021 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我区

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通知如下:

  一、恢复线下培训时间

  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,自 2021 年 3 月 1

日起,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线下培训。

  二、恢复线下培训范围

  此次恢复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是指,取得教育行政部门

许可、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与学

校文化课程相关或者升学考试相关的辅导活动,并在“全国中小

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”注册的非学历教育机构。

  三、工作要求

  (一)落实属地管理责任。恢复线下培训后,各区基层教育

发展服务中心各工作室要在疫情防控管理部门指导下,切实担负

起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管理责任。要积极主动与卫健、公安、市场

监管等部门联系配合,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疫情防控部门联动责任。

要主动与教育执法队伍联系配合,从严惩处违规校外培训机构。

要强化领导责任制,加大督查力度,对无证的培训机构要规范办

证,符合要求后才能开课。

  (二)落实主体责任。恢复线下培训后,各校外培训机构开

办者为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 主体责任;实施严格的

人员出入管控措施,做好师生健康摸底排查。严格落实扫码、登

记、测温、佩戴口罩等措施,坚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,如发现师

生有体温异常等情况,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,按照应

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。

  (三)加强安全管理。恢复线下培训后,各校外培训机构要

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,按要求落实场所消杀、通风、体温检测、

健康绿码等各项防疫制度,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,无关人员、

快递物品一律不得进入办学场所。引导家长在培训机构门外合适

地点接送学生,即送 (接)即走,一律不进入办学场所,切实防

止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及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。

  (四)做好应急处置。恢复线下培训后,各校外培训机构要

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,设置临时隔离室,密切监测学生

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,做好缺勤、早退、请假记录,确保出现突

发情况时能第一时间报告、隔离、送诊,并在相关专业部门指导

下采取停课整顿、封闭管理等处置措施。此外,各校外培训机构

还要备齐备足消毒剂、洗手液、医用口罩、一次性手套等防控物

资,全力做好服务保障。

 

 

济宁市任城区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
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

 2021 年 2 月 26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