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宁市任城区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
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
第 17 号
审核人:刘 辉 签发人:李书争
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的
通 知
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各工作室:
为平稳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,切实加强疫情
防控,确保师生健康安全,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按照依
法、科学、精准、有序的原则,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全
省学校 2021 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我区
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通知如下:
一、恢复线下培训时间
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,自 2021 年 3 月 1
日起,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线下培训。
二、恢复线下培训范围
此次恢复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是指,取得教育行政部门
许可、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与学
校文化课程相关或者升学考试相关的辅导活动,并在“全国中小
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”注册的非学历教育机构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落实属地管理责任。恢复线下培训后,各区基层教育
发展服务中心各工作室要在疫情防控管理部门指导下,切实担负
起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管理责任。要积极主动与卫健、公安、市场
监管等部门联系配合,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疫情防控部门联动责任。
要主动与教育执法队伍联系配合,从严惩处违规校外培训机构。
要强化领导责任制,加大督查力度,对无证的培训机构要规范办
证,符合要求后才能开课。
(二)落实主体责任。恢复线下培训后,各校外培训机构开
办者为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 主体责任;实施严格的
人员出入管控措施,做好师生健康摸底排查。严格落实扫码、登
记、测温、佩戴口罩等措施,坚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,如发现师
生有体温异常等情况,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,按照应
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。
(三)加强安全管理。恢复线下培训后,各校外培训机构要
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,按要求落实场所消杀、通风、体温检测、
健康绿码等各项防疫制度,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,无关人员、
快递物品一律不得进入办学场所。引导家长在培训机构门外合适
地点接送学生,即送 (接)即走,一律不进入办学场所,切实防
止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及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。
(四)做好应急处置。恢复线下培训后,各校外培训机构要
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,设置临时隔离室,密切监测学生
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,做好缺勤、早退、请假记录,确保出现突
发情况时能第一时间报告、隔离、送诊,并在相关专业部门指导
下采取停课整顿、封闭管理等处置措施。此外,各校外培训机构
还要备齐备足消毒剂、洗手液、医用口罩、一次性手套等防控物
资,全力做好服务保障。
济宁市任城区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
2021 年 2 月 26 日